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交通事故诉讼属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三年。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对此不予保护。
二、交通事故赔偿按法律程序该如何走?
交通事故赔偿按法律程序的走法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三、交通事故理赔都要准备什么资料?
交通事故理赔都要准备下列资料: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等就医费用票据;
3.收入状况与误工之间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