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低保户有着相应的保障措施,如果要申请成为低保户,就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那么,申请低保户的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低保户的条件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一)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二)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三)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四)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二、农村低保申请多久能批下来
农村低保会在1个月内办完,因为每年县(市)民政局拨低保名额到各乡镇,乡镇再把低保名额分配到村或居委,村和居委把名额安排到户到人,填写低保申请表,签名盖指纹,并由村委会出具意见,盖公章,报乡镇的民政办公室出意见,报乡镇的民政办公室出意见,盖章之后再上报县(市)的民政局审批。
三、低保与出嫁女有关联吗
凡是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爷孙辈(包括继、养关系),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都可以认定为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但是已婚子女与父辈虽然在一个户口本上,按分户处理(目前在读学生结婚较多,各地规定不一);未婚子女虽然分户了或者在外上大学的虽然户口迁出的,都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处理。
另外当兵服役、坐牢判刑的,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配偶;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因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五)共同生活的已婚和未婚子女;
(六)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但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人或者未成年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请低保户的条件的相关知识,农村低保对于家庭困难的人来说至关重要,必要时可以解燃眉之急,另外小编提醒您,由于低保申请者户籍所在区县不同,申请的条件以及补贴的金额或有所差别。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