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注意: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期满,但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4、不得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等。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