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离婚流程是什么?
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流程是: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讲明法律中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当事人双方填写声明书;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民政局办理离婚流程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