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当在,我们都知道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的人都是需要外出进行工作的,往往都是需要接触到合同的,那么仓储合同规则原则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仓储合同规则原则是什么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订立仓储合同首先是平等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其次,订立仓储合同须等价有偿。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等价有偿的原则也体现在当事人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对等上。最后是自愿原则,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
二、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什么
(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
7、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毁损,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8、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
三、怎么订立仓储保管合同
(一)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必须选择保管条件优、保管水平高、信守合同、收费合理的保管方,特别是要根据储存货物自身的质量、牲和对储存的技术要求来选择,如仓库的结构设施、温度湿度控制、库房货场状况、起重搬运设备条件和距离车站、码头远近、保管质量、服务水平都是签订合同时需要慎重考虑的。
(二)结合几年来的案例看,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核心要求是安全、稳妥、保质、保量储存货物,因此签约时应重点把握住货物入库、验收和出库、验收两个环节,要把验收方法、标准以及交接手续条款定清、定准。
(三)由保管方代办运输的条款中,应明确规定保管方有按期作好进站准备、向车站港口申报车船的托运的责任。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是需要注意号里面的内容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仓储合同规则原则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