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看守所能见律师吗

一、人在看守所能见律师吗
人在看守所能见律师,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二、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律师事务所出庭函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友情提醒,律师出庭前的准备工作:案件受理后,辩护律师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联系,出示律师执业证。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三、刑事辩护律师没有出庭怎么处理
1.可以解除委托关系,另行寻找其他律师。
2.解除委托关系,可以根据委托合同内容的退费标准,要求退回代理费。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
3.如果不负责任,可以向司法局或律师协会进行投诉;在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