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重复起诉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重复起诉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重复起诉时,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重复起诉是指同一诉讼标的、同一当事人以及同一诉讼标的。人民法院还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等。行政诉讼重复起诉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