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赔偿的纠纷如何调解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二、医疗事故调解协议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调解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写清楚医院名称,患者名称。写清争议原因,协商的内容,赔偿金额,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支付日期。最后写清楚医院名称,患者名称及签订日期。
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三、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
1.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或者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鉴定;
2.医学会通知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3.当事人依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
4.经专家鉴定组成员合议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