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期获得何种保护

女职工产期获得何种保护
女职工在产期能够获得下列保护:1、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产假期间的社保费用由单位继续缴纳,职工个人的缴费部分由单位代缴。3、如果单位为职工参保的,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女职工产期获得何种保护的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