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一般是指法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人或组织。且构成该罪的,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