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怎么进行结婚登记
集体户口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结婚登记:双方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申请。集体户口怎么进行结婚登记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