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再审程序有什么
离婚案件的再审程序如下:1、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3、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4、依法作出裁判。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即使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离婚案件再审程序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第二百零六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