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的人身权所包括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人格权也是其中的一种,也是不受侵犯的,那么民法上的人格权有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上的人格权有什么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此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二、死者是否有人格权
死者没有人格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便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但《民法典》对死者的人格利益给予特殊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人格权编不仅规定了诸多具体人格权,而且还规定了框架性的一般人格权,使整个人格权编体系具有很高的开放性。
三、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吗
一般人格权相对于具体人格权而言,是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虽然对具体人格权有概括的作用,但它也是一个独立的民事权利,是人身权中的基本权利。一方面,它决定着和派生着各种具体的人格权;另一方面,它更为抽象和具有概括性,成为人身权中最具抽象意义和典型性的基本人格权。法学人格权的最终目的是将人权与人格权的意识形态完全诠释和区分开来。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人格权是自然人或者法人所特有的,但是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而且死者也拥有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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