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后何时设立清算小组

一、公司被吊销后何时设立清算小组
公司吊销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吊销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公司被吊销的法律后果有:
1.公司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 
2.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
3.公司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三、公司吊销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吊销原因都有:
1.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2.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3.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吊销营业执照】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