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房地产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所提起的房地产案件诉讼的条件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并且如果是属于专属管辖的,还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房地产案件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