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什么

一、规定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什么
规定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
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
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
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合同就能成立。至于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还得看其是否“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应有效。
二、合同成立地点具体有哪些规定
合同成立地点具体有以下规定:
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三、合同生效不履行怎么办
合同无效无法履行可以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合同无效无法履行如果是不能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的,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