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仲裁多久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的处理是一般需要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能解决事情。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外地可以劳动仲裁吗
外地不可以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
三、劳动仲裁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劳动仲裁被告不出庭的办法是缺席裁决。劳动仲裁中,被申请人在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不提交答辩状、证据,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缺席裁决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被申请人逾期不执行发生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