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立案标准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立案标准是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或者盗伐幼树一百到两百株以上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
一、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立案标准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立案标准如下: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包括林木区域、分布、林木种植、林木树种规划、林木采伐等各项林业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以森林法为代表,包括其他国家森林保护法规以及地方森林保护法规。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量刑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