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买卖赔偿标准
房产买卖赔偿标准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损失赔偿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这些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条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条件有:
1.经过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一致的;
2.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内容没有违背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的。
只有满足以上三项条件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