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年前的欠条还有用吗
三年前的欠条还有用。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并且还未清偿完毕的即可。但如果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条怎么写
欠条的写法如下: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三、借条利息怎么约定
当事人签订借条的,其中利息的具体规定为:借条中约定的借款利息应当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并且逾期还款的利息也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属于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