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裁决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后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该期限从仲裁裁决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仲裁裁决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未规定的,从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仲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仲裁: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入职登记表等。
三、劳动仲裁由谁来裁决
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将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由其就劳动争议的事实与责任做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调解或裁决。
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2.工会的代表;
3.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