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房产是一个大财产的消费,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会产生各种原因纠纷等等。那么领房产证在哪个部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领房产证在哪个部门
在不同地区关于房产证的发放部门是不一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
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二、办理房产证一定要结婚证吗
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你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
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房产证只能写你买房子的时候留在合同上的名字,如果需要增加的话要按过户程序走。
已婚的购房者如果想要办理房产证的话,肯定是需要拿着结婚证才能办理房产证的。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购房者本人到场的。房产证是重要的证件之一,购房者在办理的时候,要更加谨慎才行。
三、房产过户需要本人到场吗
房产过户,本人并不是必须到场。本人不便时,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领房产证在哪个部门的相关知识,房产证纠纷可以针对不同问题的纠纷,寻找对应的部门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