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协议离婚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吗
协议离婚不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但离婚一方有能力直接抚养孩子,并且可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可以约定另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二、抚养费承担方式有几种
抚养费承担方式有三种: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这是离婚后常见的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按月或者按季度、按年来支付抚养费。
3.以物折抵。若是经济困难暂无支付能力的,可以选择用其他有价值的物品来冲抵抚养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三、抚养费可以起诉增加吗
抚养费可以起诉增加。原因如下:
1.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
2.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
3.抚养费的增加,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