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谁签名

委托书是一份具有民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委托人可以通过书写委托书将自己的事务委托给被委托人代为办理,由双方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签名盖章即可生效,那么委托书谁签名,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有关内容。
一、委托书谁签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委托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以委托授权为前提
委托代理必须有委托授权,被代理人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才能使代理人有权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代理的授权是要式行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首先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由被代理人向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二)基本内容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应当包括:
(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代理事项,是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根据代理事项的不同,将代理事项区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3)权限,代理权限是在代理事项的范围内,可以作出何种决定。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构成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没有规定明确的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为代理事项和权限不明。
(4)期限,即代理权的起止时间;
(5)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表明是谁向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
三、授权委托书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授权委托书也叫代理证书,是证明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书面文件。授权委托书与委托合同不同:
(一)授权委托书是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的表现形式;委托合同是授权委托的基础法律关系,但却是双方法律行为,被代理人依据委托合同出具授权委托书;
(二)授权委托书一经颁发,立刻产生授权的效力,委托合同需双方达成合意;
(三)授权委托书可以直接证明代理权的存在至于其是否存在委托代理合同关系都不重要,而委托合同的存在并不能证明代理权的存在。
综上所述,委托书的签订其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双方确认无误后由双方进行签字盖章即具备合法的生效效力,被委托人进行委托事务时所签订的文件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委托书谁签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