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权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和形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项基本权利,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九项权利是: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受教育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时候,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消费者维权时效是多久
消费者维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