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相关法律规定

污染环境罪相关法律规定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含有放射性的废物或病原体的废物进行排放或倾倒,并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会被判处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污染环境罪相关法律规定
污染环境罪相关法律规定是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1.污染环境罪客体要件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
2.污染环境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污染环境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污染环境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污染环境罪能不能取保候审
污染环境罪可以取保候审,但需要符合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