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应当具备如下的法定条件:1、特殊条件,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2、一般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法定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