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工资的多少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工资的多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