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起诉离婚不签收怎么办

第三次起诉离婚不签收怎么办
当事人第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应依法向被告送达传票,被告不签收的,法院可以通过留置送达的方式解决对方不签收的问题。如果经合法传唤无故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第三次起诉离婚不签收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