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工期三天不给工资合法吗?

试工期三天不给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在三天试工期结束后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工期三天不给工资合法吗?的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