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退诉讼费的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

申请退诉讼费的流程当事人填写诉讼费退还申请书交到业务庭,申请书加上具体意见上交财务室,汇总送市财局基费科,审核无误对收款人的账号及时汇出款项,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法院通知单、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
一、申请退诉讼费的流程
申请退还诉讼费的流程如下:
1.业务庭室开出退费通知书,连同《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交当事人。
2.当事人按要求填写好《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交回业务庭。
3.业务庭室在《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后交财务室。
4.财务室填制诉讼费退费申请汇总表送市财局基费科。
5.市财局基费科、国库科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划拨我院。款项到账后专款专用,我院根据申请表上收款人的账号及时汇出款项.
二、申请退诉讼费需要的资料
申请退诉讼费需要以下资料:
1.《诉讼费退款申请表》
2.法院的退款通知书;
3.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专用票据的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活期存折复印件
6.裁判文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7.申请人签名出具的收款收据;
8.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的交款人非案件当事人,需提交有关情况说明;
9.案件裁判文书首页、尾页、有受理费承担情况说明的当页复印件;
10.委托其他人收取退费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退诉讼费的条件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定的数额,把小于预交数额应退给当事人的差额。
2.原告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承担,被告补缴后,由人民法院退还给原告。
3.二审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缴纳诉讼费的,友情提醒,依据法律规定败诉人承担的原则,胜诉方可直接办理退费。
4.一方上诉缴纳诉讼费,判决或裁定另一方承担并缴纳后,退还给上诉人缴纳的费用,否则待进入执行阶段后处理。
5.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办理50%的退费数额。
6.双方上诉预缴的,案经审理,双方承担的,退给当事人的差额部分。
7.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按协议约定诉讼费承担,应办理的退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