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动产质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订立动产质权合同的内容是:(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具体情况。即相应的债权的种类和数额等;(二)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动产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其名称、数量、质量、状况等;(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动产质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