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抚养权义务可以通过向法院反映,由法院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但但是人在受到法院的督促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不履行抚养权义务怎么办
不履行抚养权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二、九周半的女孩抚养权可以归妈妈吗
九周半的女孩抚养权能归妈妈,因为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如果自己愿意随妈妈生活、有证据证明男方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女方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归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几种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定期给付
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2.一次性给付
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
3.以物折抵
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