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作证有罪吗

对于我们在进行生产工作处理过程当中,我们要根据实际的相关证件来进行经营程序,如果发生质量问题,我们也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来进行调查处理,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生产工作证有罪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生产工作证有罪吗
依照我国《刑法》第280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是指严重的妨碍国家机关和领导机关、军警机关、司法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多次或大量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的,因妨碍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而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单位、团体的名誉或者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
二、伪造证件照的构成
(一)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该罪;
(二)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的方面实行管理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
(三)该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不构成该罪;
(四)伪造证件罪四是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以上四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构成该罪。
三、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生产工作证有罪吗问题的详细解答,我们在进行注册一些相关证件的时候,生产工作证件也是属于我国的必要程序之一,所以说不能够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