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9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所适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商务部2023年第17号公告)自2023年5月1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
产品名称:氯丁橡胶,又称氯丁二烯(氯丁)橡胶
英文名称:chloroprene rubber(cr)
产品种类:有机化工产品
主要用途:氯丁橡胶主要用作电线电缆护套、胶管、耐油橡胶制品、耐热传送带、印刷胶棍、胶皮水坝、建筑用密封条、公路填缝密封胶、桥梁支座、油田用电线防水帽、阻燃橡胶制品、各种密封圈垫以及化工设备防腐衬里和氯丁橡胶胶粘剂等,以及用于建筑防水材料、密封材料、粘合剂、海洋开发、医疗卫生、能源开发等方面。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0024910和40024990。
根据商务部2017年第19号公告的规定,对各公司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日本公司:
1.日本电化株式会社 20.8%
(denka company limited)
2.东曹株式会社 10.2%
(tosoh corporation)
3.昭和电工株式会社 20.8%
(showa denko k.k.)
4.其他日本公司 43.9%
美国公司:
所有美国公司 151%
欧盟公司:
1.阿朗新科德国有限公司 11%
(arlanxeo deutschland gmbh)
2.埃尼橡胶法国有限公司 53%
(polimeri europa elastomères france s.a.)
3.其他欧盟公司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