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可以不先找保险公司就起诉。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赔偿,及时垫付医药费,再向第三人追偿。如果不垫付造成受害者死亡的,保险公司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交通事故伤者可以不先找保险公司就起诉吗
交通事故伤者可以不先找保险公司就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本案中,肇事司机下落不明属该种情形,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垫付医药费吗
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必须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保险公司将面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最严厉处罚。
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结论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于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错误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向该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监督,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进行核实,发现原机关做出的决定正确,则应当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和说明,如果核实原机关作出的决定有误或者是处理不合理,则应当撤销原来的决定,并要求原机关限期重新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果原机关不配合的可以给予原机关负责人记过处分或者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当事人也可以向相关监察部门申请监督,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机关单位不仅受上级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同样也受到法律规定的有监督权的部门监督,如果当事人对具体的监督部门不清楚,或者是不了解可以向 政府部门进行咨询,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机关是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