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因为某一件事情打官司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又该怎么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
1.当事人需要互负债务。
2.当事人应有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债务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4.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后果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产生的最直接的法律后果,就是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可以对抗或者否定先履行一方当事人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从而拥有暂时中止履行债务的权利。当然,这种权利是有限的,当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在采取补救措施或者继续适当履行了自己的合同债务,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就应当立即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不能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为由继续不履约,否则可能会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甚至构成违约。
先履行抗辩权的上述法律后果表明,其本质上是一种实体上的法定的抗辩权,属于一时的抗辩权或延期的抗辩权,其只能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债务,不能变更和解除合同中业已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性质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创设思想一脉相传,因为先履行抗辩权是合同履行中的一项民法典律制度,它必须体现“合同的履行是其他一切民法典律制度的归宿或者延伸”的指导思想,因此,先履行抗辩权制度只能促使双方当事人全面履行合同,而不会鼓励双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
三、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先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
可见,先履行抗辩权亦属一时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以当事人履行合同有一定的顺序为前提的,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