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哪些

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哪些
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且未能治愈的;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4、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