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代丈夫签字卖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妻子代丈夫签字卖房的合同征得丈夫同意或丈夫追认的情况下,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该房屋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即使未经丈夫同意,妻子也不得要求返还房屋。只能在离婚时主张赔偿。妻子代丈夫签字卖房的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