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是几小时

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是四十八小时,而且是不能超过四十八小时的。律师看守所会见需要证件是会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资料、委托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等。
一、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是几小时
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是四十八小时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律师看守所会见需要证件是什么
1.会见介绍信(函、证明)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人身份资料复印件;
4.委托与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核对原件);
5.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的手续: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三、家属可以去看守所会见吗
当事人在羁押期间,家属经批准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不过在实践中,如果是涉嫌犯罪被羁押还未判刑,一般不会批准家属会见。当事人处于羁押期间,家属最好是聘请律师会见当事人,然后办理取保候审事项。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