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房屋合同作废声明怎么写的

一、一般房屋合同作废声明怎么写的
房屋买卖合同作废证明包括对买卖双方的详细信息进行介绍,正文中应该写清楚房屋买卖合同作废的原因,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作废以后,双方的责任跟义务,结尾的部分是双方的签名及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作废如何处理
合同作废的处理是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因违约解除合同的,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作废一定要写声明吗
合同作废不是一定要写声明的,应由当事人根据具体需要决定,法律未作强制性要求。合同作废后一般当事人只要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随附义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