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有问题找哪个部门解决
对房子质量有异议,可以到房子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那么您知道房屋质量有问题找哪个部门解决?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质量有问题找哪个部门解决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
二、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怎么办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业主必须选择正确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否则不仅不能解决房屋质量问题,自己还会因此承担其他责任。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后,业主可以采取三种办法予以解决:
(一)与开发商协商
因为房屋是从开发商手里买来的,所以开发商对房屋质量负有基本的担保责任。开发商必须保证房屋质量符合法律的规定,适合业主居住。因此,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后,业主应当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提供维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等。
(二)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如果在与开发商协商的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难以解决房屋质量问题,那么业主可以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质量监督部门会督促和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质量做出说明,并且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应的维修义务。
(三)向法院起诉
业主也可以不经过协商和投诉的过程,或者在协商或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房屋质量问题属于违约责任,法律对房屋质量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房,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三、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房屋有质量问题不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一旦接受了物业管理服务,那么房屋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已经生效,并对全部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该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房屋出现质量服务问题是在保修期内的话,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是在保修期外的话,可以启用维修基金对质量房屋进行修缮。
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房屋质量有问题找哪个部门解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