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的争议处理有什么规定
关于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具体规定: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仲裁委员会下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优先立案;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提出,并说明理由;其他。人事的争议处理有什么规定的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第四条仲裁委员会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第五条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