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法定撤销权的期限如何计算的

赠与法定撤销权的期限如何计算的
赠与法定撤销权的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的、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赠与。赠与法定撤销权的期限如何计算的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