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会团体组织怎么申请办理条件


社会团体是什么?


答: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办理社会团体的条件


成立省一级社会团体,应当满足所列出的全部申请条件后,方可申请:


(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
全省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范围是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委各工作部门以及省委、省政府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当涵盖拟成立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拟成立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根据主要的业务范围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需要征求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
(2)有一定数量的会员。
个人会员50个(含)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含)以上;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50个(含)以上;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地域分布的广泛性。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只吸纳单位会员。行业协会单位会员应在50个以上。
(3)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明确的章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