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国DOE认证?


美国联邦法规(10CFR430)已明定出:凡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外接式电源供应器,都应达到最小能效等级:levelIV且在产品上明确标示出。不仅如此,也强制要求制造商、品牌商向DOE提交两份重要声明文件。第一是产品达到联邦法规在能效要求的符合性宣告(ComplianceStatement),第二是产品的首次证书报告(FirstCertificationReport),两份文件均须透过邮寄方式,递送至美国能源部(DOE,DepartmentofEnergy)。


文件准备需按照DOE公佈之格式填写,其中证书报告可委由第三方单位代表制造商/品牌商提交。文件上提报之资讯应涵盖每个单一型号的产品类别(productclass)、制造商/品牌商名称、效能(%)、无载时功率消耗(W)及额定输出功率(W)。


DOE认证标准依据:


美国联邦法规:10CFR429和10CFR430.


其中10CFR429规定了样品选用规范和报告规范;


10CFR430规定了测试方法和符合性宣告规范


DOE是美国能源部的要求,没有认证标识,但销往美国必须满足能源部的最低要求,所以要申请DOE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