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电力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整理
1.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在高级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中第(1)-(4)条中的其中1条和第(5)-(6)条中的其中1条:
(1)国家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2)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二等奖的前5名,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三等奖的前3名;
(3)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水利电力科研项目2项以上;
(4)获得与水利电力相关的国家授权的1项发明专利或3项新型实用专利或5项软件著作权(排名前3);
(5)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1作者不少于2篇);
(6)主持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1本以上(8万字以上);
2.申报高级工程师,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中第(1)-(3)条中的其中1条和第(4)-(5)条中的其中1条:
(1)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的获奖者;
(2)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水利电力科研项目2项以上;
(3)获得与水利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