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8月4日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在市长信箱回复“请求解决村民私自买卖基本农田作为宅基地并毁坏和占用他人基本农田”中的问题:
1、 回复中说是“一般农田不是基本农田”,请问什么是基本农田?什么是一般农田?同时这一片村民小组是按最好农田分给村民的,所以没有去现场调查随意回复。
2、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作为政府部门前后回复不一致,“2015年2月5日在武冈市国土资源局武冈红网的回复是;“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农村村民申请建房用地,其条件是本村本组村民…….”本次事情中戴开礼是其林村8组村民而卖田者是其林村12组村民。
3、 毁坏和占用我家的基本农田一直没有相关单位来处理。
4、 “《土地登记办法》中明确规定土地权属不清晰、土地界线有争议的土地不能登记”现在土地都在争议能算处理好吗?
5、 请解释邓家铺镇国土工作人员的办事态度“要我有本事可以去投诉和买田建房者在村里炫耀他有钱上面又有人”。
现将以上5问题答复如下:
1、可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条:是不是基本农田必须要核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双方是置换并非买卖
3、对戴的违法占地已按程序进行查处,对影响部分已责令改正恢复。
4、没有为戴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5、请出示证据向纪检督察反应。
根据《信访条例》三十四条规定,7月6日,武冈市国土局已做出答复,信访人未在一个月内向邵阳市国土局申请复查,信访人对答复意见有异议即不申请复查又不申请复核,视同答复意见为终结性意见,再以同一理由信访为同一信访重复信访,不予受理。
国土资源局 201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