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医院闽F96769救护车出租给私人用

博爱医院闽F96769救护车出租给私人用,请相关部门严查。
陈先生:您好!您关于“博爱医院闽F96769救护车出租给私人用 ”的诉求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诉求单位属市管医疗单位,请向市卫生计生委或市属相关部门反映。谢谢!(交警新罗大队于 2015-2-13 11:17回复)
关于“博爱医院闽F96769救护车出租给私人用”诉求件的复函
根据转来“博爱医院闽F96769救护车出租给私人用”的诉求件(编号LY15020600016)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近期在道路上发现印有龙岩市博爱医院标识的闽F96769救护车行驶事件,经核查,系前任董事长购置,已现任董事会交接时并未纳入财产核算,属于非法使用。市博爱医院于2014年12月30日在闽西日报第二版登报申明,此车已市博爱医院无权利责任关系,更不存在出租该车事件。
龙岩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3月4日
(龙岩市卫计委于 2015-3-4 09: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