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已经签订, 不确定目前是否备案,房子未交楼,未拿房产证。 想把原来购房合同两个名改成一个名, 请问如何处理?
你好!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佛山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06〕286号):
第十五条 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购房人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签约后,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前,不得变更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主体。
第十七条 在利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签约后,至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前,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解除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应当持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和其他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建设(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合同备案手续。br />
在办理完毕该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注销手续后,房屋所在地的区建设(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及时注明该单元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已解除。br />
2016-04-24 02:51:10